我當然沒有在大跌市當時撈底那麼叻,但是在大跌當日,由於這是「錦興集團」(0275)決定供股的最後一日,而我則要付出兩百萬元去供股。這股票是大比例供股,一供六,而供股價是0.16元,但付款當日的股價也是供股價差不多,算不算是入市撈底,則我也說不上來了。
究竟甚麼人有資格,或者毋寧說,是有能力,去在股災時撈底購進呢?表面上的答案很簡單,當然是在當時手頭仍有現金的人了。但進一步的問題是:究竟甚麼人在股災當時,手頭仍有現金呢?
第一種當然是永遠不買股票的人,這種人在泡沫時不買股票,在股災時也不買股票,所以永遠不會輸錢,也永遠不會贏錢,是我筆下的股民分類中的「忍者」。
在股災時敢入市撈底的股民,相信大多是小注怡情,能夠all in賺大錢的不多。
第二種則是幾乎從來不買股票,但卻篤信「血腥遍地之日即是入市之時」的信念,由於他們在牛市時沒有入市,所以手頭有大量的現金,可以在股災時入市。
然而,問題在於,港股在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二,收市是27,404點,十天後的七月三日,急跌至26,064點,下跌了1,340點,這位智者並沒有入市,在下一個交易日七月六日,港股再跌,曾經一度急瀉了1,313點,以收窄跌幅827點收市,但這位智者也並沒有入市買平貨,直至第三次急瀉,即是前述的史上最大跌幅,才去入市買貨,這自然得有超人的定力和智慧,才可以做得到。
不過,如果是這種「等待型的投資者」,等待幾年才有一個股災機會,如果是像郭Sir一般,短炒獲利,則一個機會只賺十幾個廿個巴仙的利潤,實在不算多。況且,如果希望短炒獲利博反彈,則相信沒有太多人膽敢瞓身去賭身家,這自然也贏不了甚麼錢。
畢竟,恒生指數曾經試過從二○○七年十月三十日的31,958點高位,一直殺至一年後的二○○八年十月二十七日的10,676點低位,一年之間,下跌了66.59%,如果歷史重演,則上星期的大跌只是敬菜而已,連頭盤也未能算上。
第三種手上持有現金的,則是我常常說的trader,手上並不長期持有大量股票,只是炒來炒去,即買即賣,贏少少就走,輸少少就打靶,這也即是「炒股票」這詞語的來源:夫「炒」者,快速移動,並不沾鑊也。
第四種,則是像我、像梅偉琛這些保守型的投資者,一直沒有all in,有的是在高位減持了部分股票,手上持有現金,有的則雖然沒有現金,但全無或只有少量的孖展,因此才可以在股市急跌之時,還出手購進。但當然了,遇上了這種暴風,我們也只能小量小量的去買股票,因為,究竟跌到了哪個地步,我們的心裏也沒底,如果長期抗戰,留下現金來作日常生活開支,也是必要的,又怎敢把手頭寶貴的現金用來all in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