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向不喜對同行的新聞說三道四,但昨天看見一則頭版頭條新聞《中間人開價3億買票,誘議員袋住先》,也難掩要講兩句的衝動,我心諗:「3億,傻的嗎?」
有傳媒報道,北京眼見政改民意爭持,難以令泛民立法會議員轉軚後,近日改派中間人借投注外圍名目,向目標議員提供金錢利益,試圖誘使他們在政改表決時投贊成票,有傳每位議員開價更高達3億港元。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也證實,有立會議員曾透露,中間人開價一億港元換泛民一票。
故仔雖然講到言之鑿鑿,但諗一諗都知道「流」得好緊要。第一,整個故仔毫無證據,只是引述陳偉業聽另一個立法會議員講,那個議員是誰也不知道,充滿著以訛傳訛的味道。法律上這些叫做「聞說證供」(hearsay),不能採信。第二,阿爺為何要付出3億這種天文數字去買一票?若然他是不計代價要通過政改方案,就不會像如今那樣寸步不讓,不給泛民下台階去轉軚了。
第三,收了這種鉅款的議員,在香港也享受不到。香港有《防止賄賂條例》,議員是公職人員,其中最關鍵一條是公務人員「財富和公務收入不相稱」已是犯法,收了3億的議員想享用,忽然富貴,好易被人舉報。好人好姐,難道投完票馬上著草亡命天涯?結論是無人會俾,也無人敢收。
我不止自己分析,也向權威人士求證,他除了嚴詞否認有這種事之外,更質疑放風者存有惡意,想借此影響民意,令市民憎惡政改方案,並套住想投贊成票的泛民議員,警告他們一投票就會被指收錢了。
我愈想就愈覺得「3億一票」的說法太瘋狂了,以為無人信。但我的確太天真太傻了,有朋友告訴我,昨天中午在茶餐廳吃飯,已經聽到很多人議論「3億買票」一事,除了話「阿爺衰格」之外,就是講「做議員就正啦,投一次票成世唔使做啦!」事實剛好相反,好多人相信「3億買票」的講法。假話講多幾次,就有很多人信啦。
這件事令我想起1989年64前後的歲月,那時電子傳媒和報紙先後報導了「李鵬中槍」和「鄧小平去世」的新聞,在那些日子,這是人們期望聽到的消息。但以我當時作為一個年青記者,以有限智慧,雖見主要媒體大篇幅報導,我還是高度懷疑,覺得這些新聞來源不明,內容誇張,很難入信。
後來才發現時是參加學潮的學生們有意散發這些假消息。一個黃姓的中國留學生從北京去到美國後,公開在CNN電視上承認,他們曾散播李鵬受傷及鄧小平去世的謠言,因為兩人久未露面,製造謠言是逼他們出來。
我當時的反應是:這些人捨正路而弗由,用下流的手法,不會爭取到理想的民主。今天看到「3億買票」的新聞,26年前的感覺又浮現出來,若然發放消息的人是想用假消息爭取真民主,恐怕民主未爭取到,社會已經讓他們搞得愈來愈卑下了。
若然「3億買票」是真新聞,就要拿出證據來,去廉署舉報,將犯罪者繩之於法。若然沒有證據,只是信口胡謅,放假新聞,行真干預,就是很可悲的事。我沒有聽說過美國華盛頓、印度甘地、南非曼德拉、緬甸昂山素姬是靠說謊做假爭取到民主,香港人,找個好榜樣學學,可以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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