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有一個固定的男朋友,打的是政府工,月薪估計是五萬元左右,她認為男友每月可以儲蓄兩萬元左右,手頭應該有大約一百萬元的現金。他也有炒股票,不過輸多贏少。然而,以三十出頭的年紀,有這個收入,縱使不能算是鑽石王老五,最少也是黃金老五,不愁找不到女人了。
男友和家人同住,沒有和她同居。她也搬離了家,和友人同租一個單位,租金不便宜,要三萬元。幸好,她並不需要另付家用給家人,自給自足就可以了。
創業和買樓可能是年輕人兩大理想,但選擇了其一,就很大機會要放棄另一樣了。
我聽完這個案的詳情,第一句是:「妳應該和男友同居,這可以增加快樂,減少支出。」
她的回答是:「但男友不想這麼快,我也想多點自由。」我立即說:「以你們的年齡,他能等,你不能等,再不嫁他,市場行情便要貶值了。妳最佳的策略,是快點和他結婚,然後兩人合力,去買一個單位。」
她點頭說:「我當然想獨自擁有一間房子,但沒有法子之下,兩人聯名擁有一間,也是次佳之選。」
我冷冷的說:「如果妳買了房子,還嫁不出去,這就是妳的姑婆屋了。」
她說:「我還有一個願望,就是想跳出公司,自己創業。」
我細問了她的工作詳情,分析之下,居然覺得還有值博率。這種創業計劃,我一年聽上超過一百個,可行者百中無一,她的計劃居然被我認為可行,也算是異數了。計算之下,創業的成本也不高,二百萬元有找。
我問她:「如果在買樓和創業之間,妳會先挑哪一樣?」
她說:「創業。」
「那你即是放棄買樓了。」我說:「所以,買樓的事,妳根本不用再提。」
她想了一想,點頭說是。
然後,我問她一個問題:「為了創業,妳可以犧牲多大?妳能不能搬離現時的居住環境,搬回家中,和父母同住?」
她呆了一呆,不用我說下去,馬上明白了:「你說得對,我為甚麼想不到這個問題?」
我說:「就是了,在創業的初期,最忌兩面作戰,如果妳又要交租,又要生活,還要努力去創業,公司的資金又不足,這是會把妳拖垮的。妳在創業之前,必須先把生活的成本壓縮至最低,讓自己可以甚麼都不用想,可以專心創業,才有可能成功。」
其實,她的最佳策略,還是和男朋友快點結婚,萬一創業失敗,還可以有男朋友可以倚靠,但今時今日,在香港這個女多男少的社會,女人要結婚,又談何容易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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