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男童肖友懷逾期居留九年,曝光自首,引發社會極大爭議,有本土派示威者走到有意取錄懷仔入讀的學校抗議,嚇得小學生驚哭。示威者點搞都好,不要再去學校搞學生了,留點空間給孩子吧。
無論如何,事件已經政治化,但討論對錯是非前,要還原一些基本事實。懷仔逾期居港九年,一直沒有人發現。最後在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婉嫻的協助下自首,事件因而曝光。這類向入境處申請以人道理由酌情居留的個案,若低調進行,入境處會考慮個案的實際情況,決定是否批准,根本無需要在鎂光燈下進行。
嫻姐事後的解釋是想給予入境處壓力,令到個案可以盡快處理。假設嫻姐這個講法是真的話,這明顯是一個失著,玩政治壓力玩大了。事件曝光,事情急促政治化,一旦政治化,便很難處理。
據在港照顧懷仔的外婆周婆婆之說法,她的女兒、懷仔的媽媽懷孕的時候,患上癌症,爸爸則因為工業意外而截肢,父母覺得懷仔「腳頭不好」,於是將他拋棄深圳街頭,周婆婆得知此事,托親友照顧了懷仔三年,後來親友沒法照顧,於是安排懷仔拿雙程證來港,之後逾期居留。至於懷仔為何要自首,周婆婆謂,有一名無證女孩自殺的新聞,覺得懷仔受著很大的壓力,怕他也會自殺,所以情願自首,希望政府可以用人道理由,讓懷仔留居香港。
入境處如今發了行街紙給懷仔,但不等如會讓他居留。入境處會先調查他逾期留港的過程,以及聯絡懷仔的父母,如果懷仔的父母願意照顧懷仔,當然是將懷仔遣返內地,交由父母撫養。現時的難題是,懷仔逾期留港的過程屬實,但找不到他的父母。入境處便要考慮,將懷仔遣返大陸,交由內地托養孤兒的機構撫養,還是以人道理由,酌情批准他留在香港,由外婆照顧。
嫻姐若真是只想幫助懷仔,這種處理就和本意相違,效果適得其反,因為事情若不曝光,入境處認為事情合乎足夠的人道理由,便可以酌情處理,批准懷仔留在香港,一般而言,入境處處理這些個案,也不用向外界交待。
但如今事情曝了光,最大壞處是反對新移民的社會情緒爆發,不光是本土派團體不滿,社會亦有反對聲音。反對讓懷仔留港者提出很有力的理據:香港是法治社會,無證便不可以居留,不應該因為個別理由而酌情處理。此例一開,後患無窮,將來不知道有多少已在港逾期居留的無證兒童會冒出來。更有甚者,會引發大量類似處境的內地兒童會湧來香港逾期居留,以尋求相同的安排。今時今日,很多人已很懂得利用司法覆核這個手段去挑戰政府的決策,如果有了先例,其具體詳情又曝了光,將來入境處拒絕某些類似個案,不排除會惹起無盡的司法紛爭。所以,當事件曝了光,就大大增加政府決策的限制。
懷仔本來值得同情,但如今覆水已經難收。對政府來說,上策是依法處事,最好是找到懷仔在內地的父母,或找到其他願意在內地收養他的親友,讓他重回內地讀書,開展新的生活。下策是簡單地以人道理由收容懷仔留港,此舉既惹來不守法律之譏,更進一步激化本地和內地的矛盾。
這個故事教訓政客,如果真心想幫助一些弱勢社群,低調處理,效果更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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