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足地產代理業務的內地電商,有些已成功上市,未上市的亦不難獲得風險投資基金的援手。財大氣粗,自然以為自己做甚麼都會成功,揚言要在地產代理行業「去經紀化」。只可惜,他們對地產代理所扮演的角色與發揮的功能仍認識不深,所採取的策略只能對地產代理造成困擾,距離取代仍很遙遠。
他們以免佣與送廣告的方式成功地接了不少一手盤,但由於他們手上的有效「電客」不多,故仍得依賴經紀為他們輸送準買家。結果不得不把大部分收到的錢付佣給經紀,如果他們自己可以掌握客源,何需分佣與經紀?
當開發商發現電商原來自己缺乏有效客源時,電商改口吹噓自己有整合行內全部經紀的能力。現實是經紀都願意與電商合作,卻不聽電商指揮。經紀願意在有客的時候轉介給電商,是因為電商能以團購的方式先收到客戶的錢,然後把這筆錢的一大部分轉分給經紀,分出來的部分往往比開發商願意付的佣金多,而且付得比開發商快。然而,經紀只會選擇性地做一些好做的盤,難做的就避之則吉,電商根本整合不到經紀的力量。結果,電商雖然成功地接了不少開發商的盤,卻沒法做好這麼多的盤,向開發商做出合理的交代。
其實,要整合二手市場的經紀談何容易,經紀公司要調動自己公司有底薪的員工也不容易,電商又怎有條件指揮非自己公司的員工?經紀只會與電商搞「一夜情」,不願意與電商發展有承諾的夥伴關係。為開發商開新盤,事先必須作好大量部署,需要調動大量人手,但電商卻是無兵司令,怎去完成開發商交給他們的任務?
在這種情況下,電商不得不自己也招聘大量人手去做原先地產代理在做的工作,美其名是線上線下相組合的一條龍服務,實質上是承認,線下的傳統服務,電商根本未有條件取代。
電子商務優勝的地方,本應是動用的人手少,成本較低,但內地的電商卻自恃資金豐厚,搞人海戰術,四處高薪挖角;既請拓展,又請策劃,還請了大量的銷售人員。他們的以本傷人的策略,對傳統的代理公司無疑造成不少衝擊,問題是電商請了這麼大批人之後,能否令這些人產生協同效應,產生開發商所要求的效益。
任何一種行業或一盤生意,都有它自己的門竅,電商才剛進入線下的地產代理行業,一下子就能掌握這些門竅嗎?如果他們真有這個能耐,那原有的線下公司理應被淘汰。不過,若是電商在線上的優勢是虛的,那他們在線下的新嘗試,成功率不會高。請一個有經驗的CEO不難,但若要一大班來自不同地方,從未有一起工作的人,立刻產生協同效應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如果電商在線下的運作不比傳統的公司更高,他們在競爭上又何來優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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