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像衛生防護中心監測及流行病學處主任程卓端醫生話, 若市民飲用的水含鉛量「一生拉勻計」,平均不超過每公升10微克 ,就不會有明顯威脅,言論引起抨擊後,她再解釋話「 一段短時間可能喝了一些含鉛量超標的食水,但整體來說如果70歲 、80歲,都是喝一些符合標準的食水的話, 其實他整體來說不符合所謂超標的定義, 所以對於健康是沒有明顯的影響。」
程醫生說的是一種科學化描述, 如果一個人一世只是在短時間內喝了輕微超標的鉛水,對身體不會有太影響。這可能也是如今啟晴邨居民的實際情況。 問題是事件起因未完全查明之前,在居民相當驚恐之際,你對他講一些一般情況下是對的說話,就會被指為涼薄。即使居民有 90%機會不是面對真正的死亡威脅, 但他們的感覺並非如此輕鬆自在。
另一個例子是先開水喉開幾分鐘的問題。 水務署總水務化驗師陳健民話,抽水樣本化驗必須在先開水5至30 分鐘沖洗喉管,以反映市民全日飲用的水質。
這個「先開喉30分鐘沖洗喉管」講話,馬上被質疑為「有誰會沖喉 30分才用水?」其實和上述程卓端醫生的說話性質是一樣, 這是一種「學者思維」,要找一個平均數, 例如一生平均飲用的水質,一天平均飲用的水質。 他們忘記了這種表述,違反了一般人的常識, 普通人認為自己不會這樣喝水, 普通人認為含鉛超標的水一點也不能喝(甚至認為有一點鉛的水也不 能喝)。你和普選市民討論、甚至爭論超標的技術定義, 這些爭議一定沒有好下場。
這令我想起2006年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回應教師自殺的事件。當時有兩個老師自殺,羅太話「為兩位教師自殺感到難過… 咁多學校都做教改,如果係因教改而起,點解淨係兩位老師自殺呢? 」
這也是一個經典回應。羅太這個提問,邏輯上有一定的理據, 同樣是一種「學者思維」,問題是在教師自殺之時,這些言論出自一個教育高官之口,會被反問「是否嫌死的教師不夠多 ?」自然是一場公關災難。
當民生事件變成政治事件,就要以政治化的方式處理,不能以學術性態度處理。市民關心自己健康,或許有點不理性,但政府並無監管承建商維修喉管時使用的含鉛物料,政府也是失著在前,不能怪市民過慮。 試想若你是住在啟晴邨的父母,看著小孩子日日喝鉛水,你告訴訴他們「無事無事」,他們會不會接受?面對這些民生危局,官員若能有多一點同理心,從市民的顧慮出發,不要太學者上身,可能磨擦會少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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