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棄包底 保障更少
但長遠的利好,是否完全可以提早在股價中過份反映,甚至一如個別分析所指,會有助內地銀行盡快釋放價值,實屬一個頗大疑問。當中最備受質疑的地方,並非在於引入市場化的好與壞,而是內地銀行在中國市場從來就不懂得怎樣按市場化規則經營:貸款有窗口指導、資金缺乏其他出路、存款長期以來一直可以保證有增長,直到近年才因為理財產品普及而出現變化,但已經導致市場資金情況混亂,央行在流動性管理上,進退有時失據。所以坦白說,無論銀行、人行、中銀監,在啟動進一步市場化後,要的是時間適應,而非即時彰顯成效。
內地醞釀存款保障制度,早在90年代已經開始;1993年更曾幾乎要在短期內落實,但因為當時正處宏調,之後又有亞洲金融風暴,結果一拖再拖,直至2004年才成立專責部門去專項研究。內地為甚麼遲遲未推行存保制度,肯定這並非受制於存保資金來源的問題,而且存保制理念是為存戶提供保障,故此跟加快改革亦並非一定要完全扯上關係。內地當局所要考慮的,其實是在淡化中央管理,以及完全退出國家包底的兩大問題上,反而一直未有定論,就算現在即將引入存保機制,在剛才兩個大問題上的答案依然是未肯定。
基於銀行體系在經濟發展中最為重要,部份亦身負國家經濟機器的重任,在可見將來,無論工行(1398)、建行(939)、農行(1288)等,都走不出由中央管理的體制。但中央是否會全數包底?既然領導人表明,可接受有秩序的違約,變相等同否定中央包底,如是者存款變相會由以往不成文規定全數包底,變為上限50萬元存款百分百保障,對他們而言,是行業的改革進步,但保障其實減少了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