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且舉在八七年一位老闆的失敗,來作為說明例子:
這位老闆有一間上市公司,年賺幾千萬元,而其股價也在節節上升,同時間,他剛涉足金融界,也很喜歡炒期指,據說他一天便能贏進五百萬元,這在現時,當然算不了甚麼,我在二○○七年,便曾經有過一天贏一千七百萬元的紀錄,但在八七年一天贏五百萬,已經是很了不起的數字。
大家都知道炒期指是風險十分高的賭博,這位聰明絕頂、白手興家的青年富豪,自然也不會不知。可是這又有甚麼相干呢?他有這麼大的一盤生意,股價也在急升,公司市值達十億元,就是輸上幾百萬期指,也算不了甚麼。
跟着發生的事,老一輩的人都知道了:在一九八七年十月,有一個「黑色星期一」,恒指在一天之間,暴跌了一半以上,投資者連平倉止蝕也沒有機會,走投無路。因此,這位老闆大炒期指的結果,是輸掉幾千萬元。
正是屋漏兼逢連夜雨,沉船更遇倒頭風,當這位老闆輸掉幾千萬元的同時,他的公司的股價也在大跌,要想把股票用來套現,也沒有法子了。當然了,他的公司有着大量的現金,他惟有虧空公款,來填補炒期指輸掉的窟窿。
但很不幸,這宗事件後來遭到了揭發,令他鋃鐺入獄,身敗名裂。
如果從投資理財去看,以上故事的教訓究竟是甚麼呢?
我的說法是,當一個人倒運時,往往是衰事一起來,擋也擋不住。這好比在二○○三年,當很多人陷於負資產時,同時也是經濟不景,公司大量倒閉,人們不是失業,就是減薪,壞消息接踵而至。我也曾經試過,失業和炒股失利,同時發生,真的是倒霉到了極點。
以上的情況,叫作「滾水烙豬腸」,即是「兩頭縮」,是常常發生的事。
我之所以寫出這個故事,皆因不久前一位同我很要好的朋友同我說,她想買樓,先付一半首期,餘數要月供。
我驚訝地問:「你不久前才辭掉三萬多元厚職,全職炒股。現在沒有固定收入,卻要供樓,這不是很危險嗎?」
她說:「買樓不做按揭借錢,把資金綁住了,這豈不是很吃虧嗎?」
我說:「如果你有一份全職穩定收入可以用來月月供款,當然可以借足按揭。可是現在你無業,假如有一天,股市陷於低潮,你又要供樓、又要生活開支、股票還可能欠下孖展,你就會苦惱得死掉算了。」
她說:「但我的手頭除股票外,還有幾十萬現金。」
我說:「算你供樓連生活,一個月的最低開銷,是三萬元,你只要過了半年,花了十八萬元,五十萬元只剩下三十二萬,你的心裏一定怕得要死。」
其實,簡單點說,就是凡是理財,千萬別要兩面作戰,當你一方面是全職炒股的人,一邊做着風險最高的營生;另一面,就要最保守的投資。所以,我和我的拍檔梅偉琛,都秉承着一個理財的大原則,就是如果要買樓,一定要full pay,就是為了避免兩面作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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