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

青心直說 胡孟青 政改如何突破 2014年10月24日

香港人到底是否享有民主?筆者沒有資格引經據典去做定論,但如將民主劃分成二,包括選舉民主及基本權力核心制度民主的話,無疑香港在前者方面仍未算完善,距離西方定義的民主有差距。但如果涉及有關基本權力及制度民主的話,我們絕對是有的。在香港言論相當自由,批評政府、鬧這個鬧那個,甚至罵中央,基本上完全未有受到掣肘。

投票取態成制衡力量
佔中行動近一個月,規模及事態發展不斷在變,沒有變的是,有關選舉框架討論仍停留在提名權、真普選命題,未有走出或喊口號階段,民間及政府更無法可能達致討價還價地步。沒有公民提名,中央在參與特首選舉人選中落大閘,肯定是未算盡善盡美的普選。但如果人大框架已經屬於既定事實,故此接受在有框架底下的一人一票普選,幾乎等同all or nothing選擇。民間爭取更大的民主成份選舉是可以,但如中央堅持不作讓步從而令2017年普選落空,斷估不是大多數人的期望。
我同意政府說法,於現行框架下,其實仍有頗大活動空間,從而理順並達致更具民主成份的特首選舉。
基於人大框架,民間結論是一場假普選,數百萬選民只可以從兩至三名中央心儀人選中作出選擇,這個推斷是對,但與其流於爭取短期無辦法達到的目標,倒不如退一步去想,選民如何利用自己擁有的一票,而這一票既可以作為投票予喜歡的特首候選人,亦可以用作制衡,而制衡亦是民主重要成份。
港大法律學者楊艾文指出,特首選舉包括提名及投票兩大部份,前者中央已控制了,但後者仍沒有,只要在選舉設計中,例如容許白票,又甚至乎要投票率達到一個頗高水平才屬有效選舉,某程度上是形成一種由選民組合而成的制衡機制。試想,中央欽點兩至三名候選中,如果全部都並非大多數港人心儀的特首人選,選民大可以投白票,或放棄投票,幾近做了半守尾門功能。有這種制衡力量無疑令提及委員會,甚至中央在挑選候選人的工作上,更份外小心,更須要考慮民意。
現時框架沒有否定選民制衡功能,由於社會不滿人大框架的聲音已製造一定壓力,其實在爭取半守尾門的議題上,可能空間更大,為甚麼社會不去討論一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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