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水貨客的示威由上水蔓延至屯門,還與警方發生衝突,令社會再次關注是否需要限制水貨客的問題。
在香港,法律上並沒有條例去區分一般性的購物與購物作水貨用途,此外,香港亦沒有徵收出境稅。因此,在香港買水貨再運出境,並不會觸犯香港的法律(嬰兒奶粉除外)。
不過,據入境處的資料,近年已有過萬名的水貨客被拒入境。如果內地也有人權組織,一定會替他們申請司法覆核,挑戰入境處這樣的決定。如果人權真是無疆界,香港的人權組織,其實也有責任為被拒入境的水貨客出頭。
香港自建埠以來,已定位做自由港。我們有今天的發展,離不開這個定位。因此,我們沒有條件立例去限制水貨,否則會牽一髮動全身。為部分市民生活上的不便,而改變香港的定位,並不值得。
我並不是說,眼見有部分市民受水貨客問題所困擾,社會也可以置諸不理。政府當然有責任去制訂應對方法。我想說的是:政府不應為了一時所需而損害了香港的長遠利益。
雖然大部分國家的邊界都或多或少有水貨問題,但香港的情況比較特殊。在一般情況下,如果兩個地區的制度差異很大的話,兩地的邊界會處於半封閉狀態,兩地的交往不多,那就不會有水貨問題。即使有,也會受到很嚴苛的處分,不會規模化。但香港與內地之間,雖然在制度上差異極大,卻處於一國之中。
地方政府不可能按自己的需要制訂全國性的人口政策。因此,除非香港能成功取得北京的配合,否則有些問題我們必須獨力去面對。
此外,內地有十三億人口,而香港則只是一個七百萬人的城市。以香港的基建配置與服務人手,接待不了一下子開放的內地外遊人士。中國封閉了這麼多年,很多人都未試過外遊,所以一放寬,就同一時間爭取外遊。
他們不會想去越南與北韓,而其他靠近中國的國家,大部分比中國還要落後,亦很難吸引他們;而香港不單近,又是國際大都會,可被視作西方現代社會的縮影。再者,香港是自由港,早有購物天堂的美譽,自然成了他們外遊的首選。
然而,這只會是開放初期的現象,香港人不能期望,內地人以後都只會來香港。如果有其他選擇的話,內地人一樣會去其他地方。因此我們在對付水貨客的時候,不能只顧「趕客」,還要設法留客。否則,有朝一日發現內地遊客不足時,再想補救就會事倍功半。
內地人始終是香港旅遊業的一個重要的客源,為了香港的長遠利益,我認為採取制約水貨客的措施時,宜對所有遊客一視同仁,不宜令內地人覺得自己受到歧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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